5月1日起,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准、核准都必须经过土地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这是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重要内容。 土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核心是根据国土部门编制的当年土地供应计划和利用规划,审查建设项目用地合法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尤其是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建设用地会进行严格审核。 据了解,针对部分地方出现的“先斩后奏”,试图通过修编使违规用地合法化的现象, 早在去年进行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时,国土部就把“预审制”定为四项指导方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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