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
培训、考试通知
根据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等职业的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
申报
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级) |
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 |
|
持人力资源证书+3年工
作经验;
博士学位+3年工作经验
硕士学位+6年工作经验
学士学位+9年工作经验 |
高中中专大专+13年
本科学历+5年;
硕士以上学历+2年;
三级HR证书+3年; |
高中或中专+6年;
大学学历+3年;
本科以上学历;
四级HR证书+3年 |
|
收费
标准 |
4800元/人
包括报名、教材、培训、
考核、认证费 |
1980元/人
包括报名、教材、培训、考核、认证费 |
980元/元
包括报名、教材、培训、考核、认证费 |
|
课程
设置 |
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与协调,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角色,劳动法,培训体系的建立等. |
|
师资
力量 |
专家委员及专业教师授课 |
|
证书
授予 |
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试卷.学员通过规定课程的学习,且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持证上岗、应聘、晋升、绩效考核的依据,可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 |
|
培训
时间 |
即日报名,2008年6月28日开课 |
|
报名
须知 |
1、 免冠2寸同底照片5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学历证复印件;
3、 工作单位证明 |
(注意:持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者,增加养老保险金,详见北京市104号文件)
报名电话: 63372430 63379272--0
联 系 人: 刘老师 彭老师 沈老师
地 址: 丰台区太平桥路华园三里10号楼1层
网 址: www.badn.org.cn
|